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校党委印发了《上海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上中医委字〔2019〕31号)(下简称“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试行)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考核范围
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拟在15个直属党组织试行(详见附件二)。
考核对象: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教师、科研、辅导员及其他专技人员)。
考核要求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校党委印发的“考核实施办法”中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标准、等次确定及其结果运用有明确的规定,请各直属党组织按“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详见附件一)。
考核结果直接记录教师师德档案系统,考核结果次年予以充分运用。
考核实施
根据“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本次考核由各直属党组织具体负责,并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本次考核采用网上操作系统,个人自评与组织评议相结合。主要依托学校职工门户网站中“师德档案”模块完成,考核对象可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自评,相关党支部书记可通过该系统填写并提交所属教师的考核结果,各直属党组织进行最终评议。
学校前期已针对该系统对各相关直属党组织系统管理员进行专题培训,现提供师德档案系统快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三)。
工作要求
1. | 12月13日 | 发布考核通知 |
2. | 12月13日~12月17日 | 各直属党组织实施考核 |
3. | 12月18日前 | 各直属党组织将所属党组织考核结果(含纸质表格)提交至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
4. | 12月20日 | 召开校本部师德师风考核与监督工作小组审核会议 |
2019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试行)工作由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部署。
联系人:刘虹 张怡雯 联系电话:51322088
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